一:执业药师考试介绍
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、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。国家食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,编写培训教材,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。按照一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,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。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、考试大纲和试题。会同国家食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、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。
二:执业药师考试科目
1.药事管理与法规。2.药学专业知识(一) (含药理学、分析)。3.药学专业知识(二)(含药剂学、化学)。4.综合知识与技能·药学。5.学专业知识(一) (含学、药剂学)。6.学专业知识(二) (含鉴定、化学)。7.综合知识与技能·学。
三:执业药师报考条件
1、取得药学、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,从事药学或学专业工作满七年。
2、取得药学、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,从事药学或学专业工作满五年。
3、取得药学、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,从事药学或学专业工作满三年。
4、取得药学、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,从事药学或学专业工作满一年。
5、取得药学、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。
四: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
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-9月份左右,资格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0月中旬左右。